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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

关于征集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

  • 分类:政策法规
  • 作者:
  • 来源:
  • 发布时间:2011-05-06
  • 访问量:0

【概要描述】

关于征集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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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分类:政策法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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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

 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的《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》,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、灭火剂、火灾探测与报警、防火材料、建筑构件耐火性能等五个分技术委员会本届任期已满,现公开征集委员人选。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,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技术专家。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换届方案

(一)分技术委员会应由来自国内消防及其他管理部门、科研机构、高等院校、行业协会、检测机构、认证机构、消防企业和用户单位的委员组成。

(二)各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应当为单数,原则上不超过35人,上届委员保留比例不宜低于50%。委员会设主任委员、秘书长各1名,副主任委员不超过3名,根据需要可设副秘书长、秘书。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。

(三)主要负责组织起草产品类标准的分技术委员会,来自企业的委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一,来自同一单位的委员人数不得超过3名。

(四)根据工作需要,分技术委员会可设顾问和通信委员。专业领域相关的分技术委员会应当互派委员作为联络员。

二、委员条件

(一)应为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。

(二)熟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,具备标准化工作经验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。热心消防标准化工作,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。

(三)具有中级以上(含中级)专业技术职称,年龄一般不超过58岁,且不宜同时在多个委员会担任职务。

三、推荐材料要求

(一)推荐专家应由推荐单位出具公函。

(二)每位被推荐专家须填写《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》(附件2)一式两份,附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和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。登记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公章。

(三)请于5月1日前将推荐材料分别寄送相关分技术委员会换届联系单位(见附件1),同时发送电子邮件。

 

公安部消防局 

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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